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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时间: 2023-11-11 17:54:11 |   作者; 乐鱼官网登录页面

  感应电炉吨金属液综合电耗和燃料炉吨金属液综合能耗应符合表2中的能耗限额的规定。

  式中: Uq——铝合金铸件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i——生产活动中消耗的第i类能源实物量; Pi——第i类能源折标煤系数(参见附录A); n ——企业消耗的能源种数。 5.2.2 可比铝合金铸件产量 5.2.2.1 可比铝合金铸件产量计算

  DB33/ ××××—2010 6.2.2.2 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出现设备意外停机,经常开停设备的 情况。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和常用能耗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公司制作过程中,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能源换算成综合能耗、各品种铝合金铸件换算成可比铸 件、及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铸件生产用能企业能源消耗量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中单位产品消耗的能源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部门,建 立用能责任制度。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 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 GB 17167 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耗能设备 6.2.1.1 企业应使电动机系统、泵系统、通风机系统、电力变压器和工业热处理炉等通用耗能设备符合 GB/T 12497、GB/T 13469、GB/T 13470、GB/T 13462和GB/T 15318等相关的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 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 6.2.1.2 新建及改扩建企业所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 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GB 18613、GB 19153、GB 19761、GB 19762、GB 20052 等相应 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6.2.2 生产过程 6.2.2.1 铸造企业在铝合金铸件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连续和稳定运行, 提高系统运转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铝合金铸件的成品率,实现优质、低耗和清洁生产。

  5.2.2.4 铝合金铸造工艺方法修正系数k3 铝合金铸造工艺方法修正系数k3按表7取值: 表7 铝合金铸造工艺方法修正系数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4 新建企业感应电炉吨金属液综合电耗和燃料炉吨金属液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

  感应电炉吨金属液综合电耗和燃料炉吨金属液综合能耗应符合表2中的能耗限额准入值的规定。

  企业应使电动机系统泵系统通风机系统电力变压器和工业热处理炉等通用耗能设备符合gb等相关的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新建及改扩建企业所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gb等相应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5.1.1.1 在统计报告期内,从原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合格铝合金铸件出厂的整个铸造生产过程企 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5.1.1.2 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 焦炭等国家统计制度所规定的能源统计品种)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5.1.1.3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 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本标准中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 指以下五部分:

  铝合金铸件复杂程度修正系数k1按表5取值: 表5 铝合金铸件复杂程度修正系数

  a) 砂处理工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b) 造型、制芯、模具工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c) 熔炼、浇注(含炉料处理、炉子修筑等)工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d) 落砂、清理、热处理(机加工前)工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e) 直接为铸造生产服务的辅助部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5.1.1.4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应包括在内。 5.1.2 感应电炉吨金属液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在统计报告期内,从铝锭等原材料进入感应电炉熔炼开始,到达到要求的铝合金液温度时的整个熔 化过程电炉所实际消耗的电量,不包括后续的铝合金液保温以及铝合金液成份调整过程的电力消耗。 5.1.3 燃料炉吨金属液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在统计报告期内,从铝锭等原材料进入燃料炉熔炼开始,到达到要求的铝合金液温度时的整个熔化 过程燃料炉所实际消耗的各类能耗,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不包括后续的铝合金液保温用能。 5.2 计算方法 5.2.1 铝合金铸件综合能耗 铝合金铸件综合能耗按式(1)计算:

  式中: Nbz——可比铝合金铸件产量,t(吨); Nj ——生产的第j类合格铝合金铸件产量,t(吨); k1 ——铝合金铸件复杂程度修正系数; k2 ——铝合金铸件重量修正系数; k3 ——铝合金铸造工艺方法修正系数; n ——公司制作的合格铸件种数。 5.2.2.2 铝合金铸件复杂程度修正系数k1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浙江省铸造协会、浙江省节能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列群、武城、马彬荣、潘东杰、王云鹏、杨春帆、沈永华

  表 4 新建企业感应电炉吨金属液综合电耗和燃料炉吨金属液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

  式中: Ukc—— 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Uq —— 铝合金铸件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Nbz—— 可比铝合金铸件产量,单位为(t);